2020年12月9日 星期三

婚姻的本質或質變;家庭會消失嗎 !?

 婚姻的本質或質變

聽過兩頭婚嗎 ? 所謂的“兩頭婚”意思是,小倆口跟原先的家庭均保持極大黏性,男方不娶,女方不嫁。

他們或許會双方共同買個房子作為共有資產,但大多數時候還是住在原來的家裏,他們的關系限於彼此之間生育後代,並且做出約定,生兩個一家一個,各随其姓,分别繼承兩邊的家產。

正所謂不偏不倚,誰也别占誰便宜。這種婚姻形式在各地都有,名稱各不相同,比如在川西平原叫“兩頭婚”,江漢平原部分地區稱為“平婚”,而在蘇南地區叫做“併家”。

從經濟學角度分析婚姻的不同形式。婚姻說到底是一種經濟關系。在原始部落時代,因為物質條件尚未形成私有財產的時代,婚姻形式並不存在,直到私有產權的誕生,婚姻才應時而生。

為什麼私有制誕生才有婚姻存在?經濟學家的解釋非常具有“經濟人的理性”,那就是出於人類的自私天性,幾乎没有人會願意把自己的財產留給没有血缘關系的後代。看一個例子 :

在《中國新聞周刊》對一位從事親子鑒定工作16年的醫生採訪中,我們就看到了無數因為親子關系被證偽後發生的悲劇:有一家三口來做鑒定,在鑒定取血的时候孩子哭得很厲害,父親表現的特别心疼,把孩子緊緊的抱在懷裡。而當父親看到DNA鑒定報告,結論是他們不具有親子關系後,一把就把孩子推開,孩子哭了,表現得很委屈。此時父親頭也不回的就走了。然後媽媽默默的把這個孩子抱起來,追着父親走遠了。

得知孩子非親生後,父親原本所有的疼愛、所有的寵溺,在這一刻,全都消失了……我們不能只責怪這位父親無情,或懷疑母親...,只能哀嘆孩子的命運多舛。既然能够確定私有制和婚姻之間的捆绑關系,那麼從經濟角度來判斷“兩頭婚”就既是可能的,也是合理的。

歷史上的婚姻形式,究其根本,都是一種財產的分配和安排。為什麼古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才是正經婚姻?因為從財產角度來看,子女沒有屬於自己的私產,無私產則無權利,他們在人身上依附父母,當然要聽從父母的安排。

無論是彩禮,還是嫁妝,都是財產安排的一部分,彩禮有補償對方父母養育女兒的意味,嫁妝則是父母把女兒應得的那一份,給女兒帶到新的家庭去。

這份財產屬於媳婦的私有財產,並不屬於婆家,要動用這份財產必須得到媳婦的同意,媳婦即使不同意也是完全正當的。女人去世,這份嫁妝只能由她的親生子女繼承,如果她没有子女,這份財產是要還給娘家的,侵奪媳婦嫁粧往往會讓婆家在當地名譽掃地。

又出现“兩頭婚”的原因何在呢?主要有以下三個因素:

第一,“兩頭婚”的存在是少子化的必然後果。

兩個獨生子女的结合,對兩個家庭來說都具有同樣的風險。風險就在於自己的娃向著别家。這個風險對於男女都是均等的,有些媳婦跟著丈夫一心向著婆家,有的丈夫則跟着媳婦一心向著娘家。而無論哪一種,都有一方的老年双親要人財兩失。不像多子化還有選擇。

小倆口组成的家庭像無限責任公司,不僅代表他們自己,也是他們兩家父母的合併報表。在合併報表的過程中如果一方的權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確實風險極大。為了避免這種風險,”兩頭婚“再現也就順理成章,這完全是一種經濟上的應激反應。

第二個條件就是,”兩頭婚“多半在相對富裕,而且經濟水平門當戶對的家庭中發生。

門當戶對,自古就是婚姻中的要素之一,且並非中國獨有。為什麼歐洲王室基本不跟平民甚至小貴族通婚,就有這樣安排的用意。即使大貴族之間通婚,如果双方繼承人都只有一個,也多半會做出由第三代來繼承双方家業地盤的約定,以防止家產落入别人之手。

為什麼不讓第二代繼承,原因很簡單。比如A貴族的兒子娶了B貴族的女兒,如果家产由第二代繼承,那麼A的兒子假如没有生下繼承人就死了,B的女兒就可以帶著A貴族的家產和領地改嫁他人,A貴族就等於把家產白送出去了。

歐洲最會結婚的家族是哈布斯堡家族,他們的地盤没有多少是打出來的,都是通過聯姻聯出來的。靠的就是四個字——  “人丁興旺” 。

從經濟入手,確實可以抽絲剝繭把問題看清看透,但我們也應該知道,婚姻绝不僅僅是經濟問題,婚姻還帶有情感和倫理屬性。尤其是現代自由戀愛婚姻,但夫妻財產分離制也仍然被重視。

在純粹經濟壓力的逼迫下成立“兩頭婚”的家庭,對於家庭的穩固和婚姻道德的堅守摧殘極大。一旦“兩頭婚”成為婚姻主流,那麼我們所在的整個社會勢必將更加原子化。但這並不是”兩頭婚“導致的,相反,兩頭婚是少子化和婚姻倫理破滅的結果。

再發展下去,其實就連婚姻都没必要了,男方可以找代孕,女方可以依靠精子庫。目前唯一的障碍,就是這樣出生的孩子没有合法身份不好上户口。而随著户口問題的解决,婚姻真有可能在未來退出人類社會舞台。


**家庭會消失嗎 !?

01. 低生育難題

人口多還是少?關於生育政策調整的爭論由來已久。支持放開生育的普遍理由是,中國生育率持續下降,勞動人口減少,可預見人口危機和老齡化危機;反對者則擔心放開生育會引發人口失控,給公共財政帶來負擔,甚至引發社會危機。

其實,不管是支持者還是反對者,都不應以人口數量作爲生育政策的決策依據。不是因爲生育率下降、勞動人口減少、老齡化加劇而放開生育,也不能因爲人口多或養育負擔重就限制生育。

換言之,生育政策需要科學依據。【全面開放生育符合經濟規律。】?

人的行爲,是一種經濟行爲,是一種基於自利原則的有目的的經濟行爲。任何對非外部性行爲的限制或扭曲,都會降低經濟效率,造成社會福利的損失。比如限制遷徙行爲,農民只能在村子裏種地,沒法外出打工賺錢。這就造成了勞動力資源的錯配和浪費,也就沒有了今天的製造業和家庭財富增長。

如果限制生育,就相當於控制了人的自由行爲。生育行爲受限,會降低了勞動力的自由供給,扭曲勞動力價格。在六七十年代,中國迎來了一波嬰兒潮。之後的八九十年代,中國實行了嚴格的計劃生育。這就製造了一波人口紅利:嬰兒潮這批年輕人進城轉化爲大規模的勞動力,加上生育少,養育負擔輕,更多女性成爲了勞動力。

但是,這是一種經濟透支。當“嬰兒潮”逐漸退出勞動力市場,我們面臨一系列問題:年輕勞動力不足,生育率低下,老齡化加劇。所以,經濟學並不支持人口紅利。因爲人口紅利尤其是持續的人口紅利,意味着勞動力供給和價格被扭曲。

限制性生育政策替代了個人的生育決策,導致人口供給不平滑,人口增長和勞動力供給可能出現斷崖,對經濟社會造成不均衡的“人口脈衝”。

人口負擔論堅持者不相信個人或家庭能夠理性選擇生育。他們擔心,如果生育權不被政策限制,而是迴歸家庭,可能引發歷史上反覆出現的人地矛盾危機。

確實,在避孕套技術未普及之前,生育行爲無法“自主可控”,生育行爲與性愛行爲混雜,孩子成爲魚水之歡的副產品。這就容易造成周期性人口失控,加劇人地矛盾,引發災難、饑荒和殺嬰,頗爲殘忍。所幸的是,避孕措施拯救了嬰兒。

避孕措施將生育行爲與性愛行爲分離,將失控的生育運動轉變爲可控的經濟活動。避孕出現後,生育行爲納入了經濟增長函數,成爲一項以自利爲原則的富有效率的經濟行爲。從此,勞動力市場恢復均衡,勞動力價格發揮作用,勞動力質量逐漸提高。勞動力質量的提升,催生更多的新技術、新知識及新制度,推動經濟從數量型向效率型轉變。

有人認為人不是理性的,生育行爲也不是理性的。越窮的國家生得越多。這不給社會帶來負擔嗎?這裏包含兩個問題:一、人的行爲是不是理性的;二、生育行爲是否具有外部性。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經濟學的理性人假設是一種災難性錯誤】。理性是指通過邏輯推導出正確的預期結果,並採取最佳行動。它具有相當的客觀性和天啓性。如果人是理性的,那麼就不會有競爭,也不存在市場。如果人是非理性的或有限理性的,價格定律、市場均衡就會失靈。所以,經濟學與人的理性、非理性或有限理性沒有任何關係。

經濟學是以經濟人爲假設的,不能將經濟人與理性人混爲一談。經濟人是以自利爲原則行事。自利是主觀的,是“自以爲對自己有利”或“自以爲利益最大化”,但結果未知或未必。這裡的理性並不是前提假設,而是市場優勝劣汰的結果。自由市場的競爭結果反饋是,越趨於理性的人,存活概率更高、贏面更大,非理性的人容易被市場淘汰。這樣價格定律和市場均衡依然是有效的。所以,經濟學家把前提假設與結果反饋搞混了。

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回到生育行爲。生育行爲是個人或家庭以自利爲原則的經濟行爲,它可能是理性的,也可能是非理性的。但是,自由競爭的結果反饋是,非理性的生育行爲會付出巨大的代價,甚至可能被淘汰。每個家庭會根據成本與效用法則判斷是否生育、何時生育、生幾個以及投入多少養育費用。

所以,人口限制論,是一種上帝思維、父愛主義和權力邏輯,違背了“方法論的個人主義”和人文精神。

人口過剩還是過少,不是某個人、某個機構說了算。我們不能說誰是過剩的,也不能說襁褓中的嬰兒是過剩的。在自由生育的環境中,人口多與少是沒有明確標準的,人的素質需要多高是沒有統一標準的。正如自由市場上的礦泉水、方便麪、手機,過剩與否、質量高低是由市場價格來指揮的,個體的效用來判斷。

如果生育行爲存在大量非理性,生而不養,生而不育,未成年犯罪率增加,給社會帶來負擔,這不就是生育的外部性嗎?

02. 老齡化陷阱

養老難在哪兒?

我們需要考察:是生育行爲產生外部性,還是制度(政策、法令)導致外部性。這種制度包括未成年保護法、社會保障制度等。

在有效的制度(個人邊際成本等於社會邊際成本)下,個人或家庭的生育行爲,如打工、創業、做飯、性愛等一切行爲一樣都是經過成本與效用的考量。每個人都會自覺或不自覺地計算生育成本,同時也享受生育帶來的效用。雖然這種計算未必是理想的,但正當的生育成本及優勝劣汰的結果反饋教育人趨於理性生育,因此不會出現集體非理性生育和人口失控。

相反,不合理的制度是導致生育外部性的根源。所謂不合理的制度,就是生育行爲可以佔他人、社會的便宜。

比如,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美國詹森總統支持平權運動,提出所謂的補償性正義,給單親黑人家庭提供超額補貼。這種看似正義的政策卻引發了生育行爲的外部性。超額補貼扭曲了正常的生育行爲,鼓勵黑人未婚生育,導致黑人家庭破裂,湧現大量單親黑人兒童——70% 的黑人孩子來自只有母親的單親家庭。由於單親黑人兒童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黑人兒童犯罪率及黑人犯罪率持續上升。這種政策還可能對美國政體帶來外部性——民主制度淪爲民主黨主導的不公平的生育競賽。

又如,對棄嬰、殺嬰、僱傭童工以及未成年犯罪不當懲罰會引發外部性。如果棄嬰不受懲罰,那麼降低了生育成本,鼓勵非理性生育和生而不養,從而增加財政養育負擔和犯罪風險。如果對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以及監護人的連帶民事責任偏低,那麼會增加生育行爲的外部性。因爲這種法令會降低生育的成本以及養育的風險,從而鼓勵生育,甚至鼓勵生而不教。正如違章不受懲罰,降低了駕車的成本,從而鼓勵買車和風險駕駛。

於是提出,如果是這樣,那麼就應該廢除公共教育福利。

其實恰恰相反,在有效的公共教育制度中,每個家庭的孩子均可享受公共教育。如果有些家庭的孩子享受更好的公共教育,那麼他們相當於佔了社會的便宜,這種公共教育制度降低了經濟效率。

老齡化的問題,也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追溯到公共制度上。

隨着老齡化加劇,全世界都面臨老齡化的挑戰,直接問題是養老金不足。全球都面臨社會保障危機。幾十年經濟持續增長,收入在增加,人的壽命也在延長,難道一輩子賺到錢還不夠養老?問題出在哪兒?社會保障制度是否有效?

很多經濟學家認爲,福利制度是社會運動的結果,但缺乏科學依據。這種觀點認爲,社會保障制度是對個人行爲的不信任,是一種強制儲蓄制度,還是一種容易引發搭便車的制度。假如一個工人每月繳納 1000 元社保,這 1000 元讓他個人支配(投資、消費)更有效率,還是交給國家社保基金更有效率?傳統經濟學支持前者---個人。

但是,傳統經濟學家忽略了制度的內生性——制度是個人契約的公共化。他們沒有理解制度本身來源於個人行爲,源於個人行爲的公共制度對經濟增長是有效率的。

比如,一個孤島上有甲乙二人,二人出於共同的風險考慮,決定合力搭建木屋。甲乙之間的私人契約公共化,就形成了公共制度。木屋的產權歸屬公共,使用權甲乙均等享有。

再看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最早是由德國建立的,後來歐美國家在平權運動的推動下逐漸建立了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那麼,社會保障制度到底是私人契約的公共化,還是由政府或社會運動主導者建立的?

在歐美國家,由單個人或運動者主導的制度是難以持續的。例如,平權運動時期,民主黨政府要求美國高校給黑人提供專門的錄取名額。在 1978 年巴克案中,最高法院認爲,對黑人學生實行定額制違憲。此後,這種不合理的福利制度逐漸被高校廢除。

社會保障制度也是個人契約的公共化。公衆爲了規避不確定的風險(失業、生育及生老病死)而決定設立公共基金。這一個人契約的公共化就是社會保障制度。馬拉多納若預知自己六十而終可能會少繳納社保,科比若預知無法迴避洛杉磯墜機可能會多買一些意外險,但誰能知天命?除了嘆息,我們能做的只有購買商業保險,還有就是建立公共保障制度。

所以,公共制度是所有個體私人契約的公共化。公共制度與經濟學不矛盾,也可以達到自由市場中的帕累托最優。( 帕累托最優(Pareto Efficiency),是指資源分配的一種狀態,在不使任何人境況變壞的情況下,而不可能再使某些人的處境變好。)

但是,公共制度要達到帕累托最優的條件極其苛刻,那就是“全體一致原則”,即每個人都有一票否決權。全體一致規則是公共制度導向帕累托最優的唯一投票準則。 它確保沒有任何一個人的利益受損,即個人邊際成本等於社會邊際成本,也等同於羅爾斯“無知之幕下”的正義規則。

不過,“全體一致原則”的組織成本奇高無比,甚至是不可能實現的。所以,歐美國家基本是退而求其次,選擇代議制民主和多數決原則。多數決原則定然會出現多數人“欺負”少數人,這就構成了效率的部分損失。公共選擇理論將這種損失定義爲“政府失靈”。當然,如果按少數人決策原則,少數人佔了多數人便宜,“政府失靈”更嚴重。

我們經常討論是否應該延遲退休,社保繳納比例多少合適,個人比例應該佔多少,財政補貼資金多少給社保基金,國企該劃撥多少股份給社保基金等問題。這些問題本身並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公共制度的決策機制。只要按“全體一致原則”決策,不論多少歲退休,社會保障都不會出問題;亦或按多數人原則,社會保障制度也會有一定的效率。

【公共選擇理論表明:公共決策越趨於“全體一致同意”,公共制度效率越高,政府失靈越輕;越趨於少數人決策,公共制度效率越低,政府失靈越重。】

這就是當今世界社會保障問題重重的根本原因。

03. 弱家庭趨勢

家庭會消失嗎?

全球範圍內的低生育、老齡化趨勢,給世界經濟的未來蒙上一層陰影。加上,離婚、出軌、不婚、丁克家庭、單親家庭的增加,人們對家庭這個人類愛之容器的沒落感到擔憂。未來,家庭會消失嗎?

家庭,曾經是一個有效率和競爭力的經濟組織。

在農耕時代,尤其是中國的小農經濟,家庭是組織計劃生產最重要的主體。受一整套傳統禮教及家庭制度的支配,分工,內部協作效率更高。決策機制主要是家長負責制,具有嚴格的紀律性。

進入工業化時代後,家庭的效率自然比古代更高,但家庭在經濟生產中的中心地位,迅速被自由市場和企業替代。

今天,企業是各國財富創造的主體,自由市場是資源配置的核心力量。宗族逐漸解體,家族化整爲零,家庭的內部分工與計劃逐漸被瓦解,外包。越來越多女性走出家庭到市場中就業、創業。當女性在工作上獲得的邊際效用超過了生育的邊際效用,家庭生育率就會下降。所以,生育率下降的其中一個外部原因是自由市場和企業對家庭構成競爭。

家庭正在與企業、自由市場競爭資源時顯得效率不足,有所改變。

先從婚姻制度說起,婚姻是家庭的核心。人爲什麼要結婚?結婚是一種經濟行爲,婚姻制度促成了男女雙方合作提高了經濟效率與個人效用。

在農耕時代,由於信息不充分,婚姻以包辦爲主,採取一夫一妻多妾制,可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費用和繁衍風險。農耕時代的家庭關係以父子縱軸爲紐帶。主要原因是農耕產出的主力是男性,縱軸關係比夫妻之間的橫軸關係更有效率。

現代婚姻是自由婚姻,且採用一夫一妻制。婚姻資源的自由配置大大提高了效率,離婚修正了婚姻資源錯配的風險。爲了降低非理性以及機會主義(如出軌),夫妻雙方會簽訂契約,並受法律保護。更重要的是,現代家庭以夫妻橫軸關係爲紐帶,夫妻關係是經濟效率的來源。

婚姻制度的效率要比企業的僱傭制度、合夥制度低。那麼,婚姻制度能否改成僱傭制度或合夥制度?

經濟學並不支持這一點。因爲婚姻有一個重要的產品,那就是孩子。婚姻制度下的生育和教育效率(效用),要比僱傭制度、合夥制度更高。即便離婚,親子關係不會發生改變,父母依然承擔對孩子的撫養權。

其次是生育陷阱。

全球生育率都在下滑,如果生育率持續下滑,家庭會將悄無聲息地消失。令人費解的是,經濟持續增長,生育率不可逆地下降;經濟蕭條,生育率也下降。開放生育後,人們也不增加生育。

這裏需要嚴格區分其成因:

隨着經濟持續增長,家庭尤其是女性收入增加,生育的機會成本也增加,同時受邊際效用遞減規律支配,家庭尤其是女性會主動減少生育數量,轉而提高生育質量。

在自由市場中(注意前提),經濟持續增長,生育率下降,人口質量提高,是一種必然趨勢。值得注意的是,生育效用才是生育行爲的最終目的,而不是生育數量,生育的邊際效用隨着數量增加快速遞減,而提高養育質量可以帶來更多的預期收益和滿足感。

如果是人爲製造的經濟危機或衰退,如錯誤的土地制度導致房價暴漲,貨幣政策導致通貨膨脹,加上低效的福利政策導致公共用品不足,這可能導致危險的“生育陷阱”:生育率和生育質量同時下降。

家庭既不敢多生,也沒有能力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這種家庭可能走向一條衰敗沒落之路:家庭人口減少,勞動人口比例下降,老齡化加劇;人口素質難提升,家庭養育負擔沉重,未富先老;離婚率增加,家庭破裂甚至消失。

家庭決策機制

現代家庭採用古代的家長制決策更有效率,還是公共選擇理論中的公共決策更有效率?家庭與政府一樣,其資源配置方式都是計劃方式。理論( 想 )上,家庭應該採取公共決策的方式更有效率,越民主越有效率,越接近“全體一致原則”越有效率。

但是,這是有爭議的。在公共決策中,參與者衆多,且多爲陌生人。所以,公共選擇以自利爲假設是合理的,其決策也是有效的。但是,現代家庭規模少,有些只有夫妻或父子二人,利益捆綁,情感融洽,決策權交給更優秀的更有責任感的個人,未必比民主決策效率更低。

基於家庭經濟學的情感因素,假設前提要比自由市場、公共選擇更爲複雜。所謂“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小小的家庭決策往往比吵得比國會還兇,這種家庭很可能被淘汰。

家,在與企業、自由市場的殘酷競爭中,在低效制度、生育陷阱及唾沫橫飛中,掙扎、沉淪、消失,身處其中的我們卻渾然不知。

房屋只有一個人住,是居所還是" 家" ? 有過婚姻關係後的一個人住,算不算"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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