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廢除遺產稅 :

 廢除遺產稅  

" 21世紀資本論 " 作者皮克迪提出的在現行資本主義的運行下,貧富差舉會越來越大,提高富人稅額似乎是唯一解決辦法。但稅的課徵是一件極複雜與困難的是,例如表榜公平的所得稅,到後來都落在軍公教與勞工的薪水階層上,而且稅官們會把他能掌握的這部分想盡辦法吃乾抹盡,至於課徵的資方與企業家們的收入所得則只能憑其"良心"繳納,再無良策;再如遺產稅,理論上在富人生後把其剩餘財產" 劫富濟貧 ",應是頂慈善的一件事,但因此舉有違人性親情,遺產稅早已是天邊彩霞,是看得到摸不到,反帶來極大負作用,因此紛紛主張廢除遺產稅。其原因如下 : 

1. 遺產稅看起來是為窮人說話,其實是害了窮人。起徵點額度的訂立就極為困難。例如我們現行的額度是1200萬,超過的部分扣除一半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等免稅額後,遺產淨額按法定稅率課徵。1200萬是高還是低 !? 在台灣都市裡只要有一套自有的住房,尤其是台北市,就往往超過1200萬,這可是都市的貧民,課其遺產是剝皮,一點沒有生後濟貧的意義。

2.富人有得是辦法在生前做財產轉移,最常見的辦法是贈與、信託、鉅額保單等方式。數據說話,如2008年王永慶過世,當時稅率是50%,繳了120億遺產稅,是歷史新高,三年後王永在過世的資產淨額高過王永慶,但稅率已降為10%,故只繳了40億。民國93年過世的蔡萬霖,本應繳納700多億遺產稅,但因避稅得宜( 據說是鉅額保單),只繳了5億元。富邦集團創辦人蔡萬才,更是在生前就就將多數的資產轉移完畢,因此,蔡萬才在103年10月過世時,儘管其身家高達2280億元,外界估計蔡萬才家族應繳的遺產稅金額不過才1~2億元之間,更是少得不可思議。

3. 新一代的富豪們有很多是當代自己創業致富,這樣的人都是社會的菁英,就業機會與財富的創造要靠他們。遺產稅的課徵是驅趕人才以資敵。例如現在的法國總統奧朗德因為是左派,主張個人資產只要超過100萬歐元就要繳納75%的稅額,英國高興地鋪紅地毯歡迎富人們來英國避稅,就國家利益而言,其得失不言已喻。

據國稅局資料顯示,遺贈稅每年徵收金額約在280億元到300億元之間,占全國稅收比重約是1.64%到1.79%,98年因王永慶故,金額突破400億為最高。遺產稅就如同落後國家的煙草稅,是有害的雞肋,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故能廢除最好趕快廢除。例如香港於2005年,新加坡於2008年已經廢除,美國於2015也已通過法令廢除,這些已說明趨勢已成。社會也不宜再有仇富的觀念,一般人縮衣節食的一點結餘不足以投資,存入銀行孳息,富人透國銀行集中這些小額去投資,推動資本流動,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日前GOOGLE的創始人佩吉說" 我將來才不要像比爾蓋茨一樣,把錢捐出去濟貧,我要把錢都交給有能力的企業家去創造更大的財富,給更多人機會激發創造力。" 就是這個意思。至於財富過分集中在資本家之手的富作用,政府宜另謀良策消弭降低,留住並吸引菁英人才是最重要的事。

   

附記 : 王永慶另有海外信託財產多達150億美元,相當新台幣4,500億,王永慶去世時遺產稅率仍是50%,因此若官司判決財產信託移轉為無效,國庫可課徵的遺產稅大約是2,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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