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科技賦予"合法"殺人執照

"殺人者死,傷人與盜抵罪"是劉邦進入咸陽,與秦朝父老的約法,贏得百姓愛載,使劉邦建立仁政愛民形象,也是他最終勝利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這種傳承了幾千年的道德與法治觀念,到目前也仍是普世價值,卻因科技與人權觀念之濫用,受到嚴厲的挑戰與摧殘。試用幾個例子來說明:

一,精神病,或相關心理疾病的鑑定醫療報告之氾濫,幾乎是賦予犯罪者的"合法"殺人執照。當前社會一有重大民刑事案件,嫌疑人已呼之欲出,無法狡辯時,家屬,律師或背後高人等協同作惡,有辦法立刻能從醫療機構拿到曾犯有精神,心理,或憂鬱症等相關醫療證明,期能以"非正常精神狀況下之無意識行為"為由,獲得同情與減免刑罰。回頭審視過往案例,證明報告也確實都產生一定效果,凌駕法律之上。變成受害者是一定程度的"活該",法律的公信力與尊嚴被嚴重摧殘。

二,胎兒的性別鑑定,因醫療科技的進步,可以在胎兒出生前早早就判知,似乎也給予傳統重男輕女,或對特定性別偏好者,一張合法在胎兒未出生前,就設法以流產,服藥,或其他各種方式來扼殺的"合法"殺人執照。綜觀這樣的科技使用,功過各半,但已對倫理道德有巨大衝擊,也使社會兩性比例均衡發生重大偏差,滋生日後社會問題。

三,現在30歲上下的年輕父母,由於環境核爾蒙的污染,與食品工業添加劑的毒害,呈現出相對高比例的不孕現象,於是使代孕生子的情況日益普遍。代孕過程中或胎兒一落地,發現有重大先天性疾病,或是殘障,因為是交易式代孕,因為沒有體驗懷孕產子的切身感受,少了份骨血親情,嬰兒安全堪虞。或事後,當協議者任何一方反悔,或不願遵守保密義務,也都會對倫理道德,與日後的法律權利義務如繼承權產生衝擊,有重大影響。還有,代孕因有利可圖,是否會被有心人設計成一種行業,變相成販嬰販賣人口的生意。

20年前當隱形戰機出現時,人們對隱形科技曾激起一番討論。若真有能使物體隱形,或極微小化技術,那將對人類生存與倫理道德,產生顛覆般的衝擊;當科隆羊存活面世時,又激起一波生命科技的激辯,若施之於人類,將使人類站在自我滅絕的線上;還有人認為,既然植物可藉基因改造增加產量,人類亦可藉基因改造減少先天性疾病,並準備著手實施。生命複製,基因改造科技,理論上可以適用於人類,現在只是靠自我克制,避免施用。當有似納粹優生狂熱份子出現,後果將極難逆料,令人憂心。

上述的三個例子,兩個事實,都是科技發展並多與醫療關係密切。前者已產生實質的負面影響,後者雖尚未具體化,但已有可能性的跡象。我們實在不能低估人類可能的愚昧,也不可以低估部分人士,因貪婪眼前利益可能誘發與魔鬼交易的衝動,更不能低估科學狂熱份子的自私與墮落。科技猶如雙刃劍,該如何發展,怎麼使用,取決於人類自身。過去講求人定勝天,好還要更好,前者已明顯被揚棄,後者雖仍在鼓勵人們追求卓越,但認為應該有一個度,不然會模糊掉好的焦點。例如日本夏普公司,本執液晶電視科技牛耳,把一般電視的三原色提升為四原色,使畫質位數提高萬倍,在科技言是一大進步,但對消費者言,此一提升已超出人類眼睛的感受能力,沒有明顯差異。然巨額的投資使售價居高不下,曲高和寡造成嚴重虧損,成為壓垮夏普元兇。把夏普例子轉化成生命複製科技對應於人類,應有一定警惕意義。當上面三個低估綜合發生時,即使真有所謂的生命創造者,救世主將也沒有辦法挽救,只能用【書經 太甲篇】" 自作孽,不可逭 "來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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