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悖論
從羅賓 貝克 (Robin Baker) 所著"精子戰爭" (Sperm War)一書中得知,人類能使卵子受精成孕的精子,都是從量以數億計的競爭者,同時逐鹿的高才捷足獲勝者。另外,若母體同時存在兩種不同來源的精子群時,則同種的精群會團結分工,多數扮演殺手與阻絕者抵抗異種,並護送同種菁英取卵成功,使自己的基因延續。如此看來,從生命之初,不論自種或他種都是優勝劣敗的淘汰賽,差異是後者因外力競爭,多了社會群性的道德意識,但此意識僅局限於自身群體內。
從動物的世界中可看到,雄性為爭奪群體中雌性的戰鬥殺戮,往往是激烈悲慘,甚至是至死方休的零和遊戲。獅子更會殺死非己出之幼獅崽,以激使雌獅發情。這一切都是為了自身基因延續繁衍。再從肉食性動物對草食性動物的天敵般殺戮來看,似乎非僅是食物鍊一方能解釋,同時也協助草食性動物老弱殘的淘汰,強化其種群。更有助於植被維護,為自然環境做出貢獻。此種天敵殺戮有其正面意義的觀點已普遍被接受。但這是從人類角度來看,從草食性動物角度觀之並非如此。那麼此種說法可否適用於人類?
自達爾文"物種起源"的優勝劣敗,適者生存說興起,就產生是否適用於人類的分歧意見。赫胥黎不同意把此自然規律用於人類社會倫理。認為人類不同於其他動植物種,人能勝天,征服自然。以現今視之,"人定勝天"說固早已被揚棄;即人類異於其他物種說,是否也有人類沙文主義,自以為是的傾向。在漫長歲月裡,人類結為群體是為抵抗天災,抵禦其他物種侵襲競爭,是天擇壓力下的必然結果 ,而非人性使然。爾後為鞏固群體需要,才有道德,法律的產生。這才是人類優於其他物種之關鍵。斯賓塞則認為達爾文主義具社會普遍化意義,適用於人類。此說明顯似乎有為侵略者行為合理化,袒護之傾向。此一觀點,雖然在表面上為人類所不喜,但在生存空間日益擁擠,自然資源日益枯竭的殘酷優勝劣敗現實條件下,人們朝只做不說,實質接受的方向隱密性滑動。從現實的社會趨勢現象,與國際現勢都能看出些端倪佐證。
從社會現象來看,人類早期沒有節育的問題。一支草一點露,多隻猴還添三分力的認知被普遍接受。直到20世紀初 ,才有節育優生的說法,同時也面臨巨大阻力,尤其是宗教因素。二次大戰後,嬰兒潮現象更凸顯其急迫性,各種節育方式應運而生,墮胎是否合法化爭論不休。20餘年前預防重視人口老年化議題浮上台面,一般來說,老弱殘生產力低,耗費社會資源大,在問題尚不嚴重時,人類依據倫理道德積極救治,養生送死。在此同時"死亡的尊嚴"被提出,放棄治療,安樂死之說亦開始為人關注,安寧病房已成各大醫院之必備。同時醫療費用之昂貴,使長期病重患者根本無力支付,是個人家庭,也是社會之沉重負擔。據報導,在歐洲已有一群人默默的在做安樂死到府之服務 。這些措施,作為的次第展開,應可解釋為柔性但必要之方法以加速減少人口。當然與傳統道德及部分宗教意識相悖離。
從國際現勢來看,過去人類的戰爭多為殖民地式,目的在奴役壓榨更多的勞力,物資產品,以豐富宗主國,為宗主國人民服務。另夾帶些為宗教或其它因素而發動的戰爭。第 一,二大戰時,戰爭已開始質變為以民族主義,意識形態為主,兼帶掠奪自然資源,強佔生存空間為目的的戰爭。美蘇冷戰時期的代理戰爭,則是為生活方式選擇的鬥爭。蘇聯瓦解後,人口爆炸問題已迫在眉睫,人類一切的爭奪,無不以生存所需之自然資源之獨佔為目的。從蘇聯入侵阿富汗,到美國攻打伊拉克,兩強根本無視聯合國之譴責與阻止,悍然發動,為的是什麼? 國際道義又何存?已擁有核武的國家動輒展現核威慑,還簽署禁止核武擴散條約,尤其針對所為"邪惡軸心國"。他國就自我防衛而言,為什麼不能發展核武器? 這是典型的霸權主義,只許州官放火。若真的自認為正義代表,就請先自我廢除核武。聯合國的國際道義明顯有多重標準,有欺善怕惡之嫌。南海不適人居的島礁,釣魚台列島,因地理位置與周邊海域豐富的深海地下資源,引起各國覬覦,欲以強盜方式作非法霸佔。上述這些只是軍事方面,還有從經濟方面,如美國其本身石油,稀土等資源礦產蘊藏豐富,卻大肆進口,其目的不言而喻。日本資源匱乏,然挾其經濟實力,也大肆採購遠超過其需要的量,儲藏於山谷,海底以備日後與不時之需。這看似貿易採購,其實也是一種以鄰為壑的計倆,又有何公平正義。其它如在非洲圈地租賃,或高舉和平研究旗幟,積極搶進南北極,背後都另有不欲人知的深意。這些動作對其本國利益或有其必要性,但對他國或整體就不光明,不道德。此種基於一國或少數國家私利道德,與整體道德衝突時,是否仍可稱為道德? 私利道德與強食弱肉有何差異!?
人類發展至今,除了天災,可謂沒有天敵。人類的敵人是人類自己。而人類基於外力威脅形成的各個群體,由小到大逐次發展,最高層級止於國家。聯合國只是溝通協調,並不像國家具有主權意識權力。因此,各個鞏固國家的道德要求自不相同,難有一致標準。若此說成立,則說明道德範疇就有其局限性,並非普世。那麼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就適用於人類。若把生存空間與資源枯竭問題再擴大,向前推至極限,則道德會被自我殘酷求生存的壓力給摧毀,回歸動物本性。在這樣的現實情況下,我們雖不必甘冒為天下先的侵犯他國,但也不必以道德自限手腳成宋襄公。有所不為也要有所為,王霸雜揉才是當前自處之道。(註一)
(註一) 一般道德悖論說 . 道德的行為不能以利益為依歸, 以利益為依歸其本身就不道德; 但沒有利益做導引或承諾, 其行為勢不能普遍化. 況現實社會常呈君子受害, 小人得益 的普遍現象, 要解決此一問題, 西方社會靠宗教, 道德行為利益在死後,上天堂.
中國本無宗教,(祭拜祖先有原始宗教之雛形, 但未行成理論基礎. 另理性主義發展太早, 孔子不語怪力亂神, 司馬遷作史記, 對信史前之神話部分, 多略而不提, 或理性化刪減後保留. 道教成立甚晚至東漢末年, 且以抗暴為前題, 其理論玄學至晉 南北朝時始漸次完備, 佛教東漢明帝時傳入, 基督教等則晚至明末清初). 但中國有史官文化, 左史記言, 右史記事. 孔子作春秋, 使亂臣賊子懼, 一字之貶,甚於斧鉞. 建立留芳百世之觀念 ,以警誡個人,,勿上辱祖先, 下羞後世子孫.
前文論述較偏國家社會之群體道德. 少述及個人行為之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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