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約國家濫用權力】才是主張廢死者的核心理念 ( 美國恢復執行死刑 )
【制約國家濫用權力】才是主張廢死者的核心理念
支持死刑者的立論多是從個案的同態正義角度著眼 :
1. 為社會除害,以免再危害他人。這個邏輯看似正確,事實不然,歷史資料證明,被判死者大多是激情殺人的初犯,再犯的機率不高。浪子回頭不是廣為社會嘉許嗎,死刑只能斷絕此路。
2. 浪費社會資源。不斷的救濟、反覆的上訴耗費巨大社會成本。且不說過往冤案發生的機率不低,若冤案發生在自身,還會如是主張嗎 ? 即使不談冤案,用金錢來衡量生命價值,是否太冷血 ? 況以此邏輯推論,所有老弱殘不都是浪費巨大社會資源而無生產力,一併除去算了,行嗎 !?
3. 主張廢死的人都是事不關己在說風涼話,當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就換位置換腦袋。殺人者死是符合人性對正義的追求,社會在變,人性是不會變的。前段極為情緒化的表述有煽動沒價值,後段確是理性觸及問題核心,這就是要探討的部分。
首先看兩個案例 :
2011大陸發生的葯家鑫因車禍致人受傷進而殘殺張妙案,當時無論就法律層面或輿論層面葯家鑫都是必死無疑。張妙家在提起刑事訴訟時也順帶提民事訴訟要求賠償50萬。在訴訟進行期間,葯家雙親曾手捧20萬赴張家賠罪求情,其目的當然是為保兒子一命在努力,但張家堅決拒收,要求同態正義,否則有錢判生、無錢判死豈有天理 ! 2012法院判決葯家鑫死刑,民事方面另因葯家鑫已年滿18歲,具完全法律行為能力,法院只能就其個人能力與資產來做民事賠償,而無法要求其父母等連帶負責,判決賠償張家慰問金 4 萬元 ( 事實上連這四萬元都無法執行,因為他只是一個大學生,張家實質得不到任何經濟賠償 ) 。於是葯家鑫被槍決,殺人者死,同態正義得到滿足。但淚流滿面的張家經濟從此陷入絕境,社會上同時又多一個淚流滿面的葯家父母,但不會有任何愧疚,難道這是正義的實現 ? 荒謬吧 ! 判決執行後,張家情緒稍冷,面對現實生活實質問題時,乃又找到葯家,表示願意接受原先要提供的20萬賠償慰問金,但時過境移,葯家表示錢是借來的現已無力支付。在此回頭看,若張家不堅持殺人者死改以他刑,並拿取適當賠償金,就增進雙方福址言,是否比蛋打雞飛雙重受害要好。若我們反對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那最好的方法恰好是廢除死刑,以杜絕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情事發生,另令加害者負責相對應的賠償,終身為其所犯錯誤背負責任與內疚,社會整體福祉才可能改善。
1976年,法國發生一起極為冷血殘暴的綁匪擄朋友八歲幼兒為質,又殺質仍要求贖金的案子。更令人氣憤的是罪犯帕特里克.亨利在還是嫌疑犯時,不斷向媒體放話諷刺社會、嘲笑警方,說這種案子根本不該發生,抓到兇手就該立刻槍決等話語。當破案證明亨利就是罪犯時,他的蓄謀殘暴謀殺、虛偽與無恥引發極大民憤,一致要求速審速決立即送上斷頭台執行死刑。連高級官員都已不顧三權分立,行政不干預司法的理念放話認同民意。但本案在法院的最終判決是無期徒刑而非死刑,原因是兩位主張廢除死刑的律師柏克琦蓉與巴丹戴爾自願為亨利辯護。庭上,兩人不談案情事實,只對陪審人員說死刑根本不該在這兒談。因為 :
一 . 死刑無法恫嚇死刑罪犯。法國是歐洲 (1980年代前 )唯一仍保有死刑的國家,但廢死國家的犯罪率並不比法國犯罪率高。蓄意謀殺的死刑犯根本是賭徒心態,早已考量過可能死刑的後果,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 朱元璋亦因嘗以殺止貪竟無效,而有此嘆。) 且蓄意謀殺案層出不窮也間接證明死刑無鎮懾效果;若是臨時起意的激情謀殺者當時根本未想到死刑的後果,而大部分謀殺屬於後者,他們釋放後再犯的機率並不高。
二 . 正義問題 : 殺人者死、一報還一報、以牙還牙等同態正義的追求觀念,是傳統身分社會的特徵,是人類進化的烙印與生帶來,既符合人性又順應社會由家庭、家族、宗族、部落演進的過程需要,否則人類根本無法適應物種競爭生存到現代,這也是支持死刑者最理性又有力的理由。但當社會進步到現代國家概念,國家是一個大共同體,要眾多陌生人之間彼此協作,於是每個人讓渡出來一部分自身權力給法律,由公權力來保障每一個人並追求最大的社會福祉。因此,每個人或家庭在現代社會都是一個孤獨的個體,當有困難時往往得不到過往以血緣、情感為紐帶的家族,宗族小共同體的幫助,只能依賴國家公權力 ,否則有鼓勵以暴制暴之嫌。除非不接受這個進化,排斥國家的存在,否則以前現代身份社會的正義標準來規範現代契約社會的需要,必定是圓鑿方枘,格格不入,治絲益棼。
巴丹戴爾對陪審團的最後一席話說 : "人們關於死刑的所有鼓譟終將結束。到了廢除死刑那一刻,你們和你們今天的裁決將成為歷史的孤家寡人,永遠處於一個孤立的位置。你們的孩子將成長在一個沒有死刑的環境裡,他們會知道你們曾經判決過一個年輕人的死刑,屆時,請再看一眼他們的目光吧 "。這席話極具情感煽動,歷史責任的恐懼與孤獨在陪審團員心中升起,做出的最終判決是無期徒刑而非輿論認定的死刑。( 不是常說 : 給我個痛快吧 ! 要死 ! 哼,沒那麼容易,要慢慢不斷的教育、反省、折磨、生不如死才是最大的刑罰。) 無期徒刑加靈堂恰巧是最大的肉體、精神與心理教育。
法國於1981年0930,密特朗明令廢除死刑,據當時民調資料顯示法國民眾仍有60%的民眾傾向保留死刑,社會極為糾結。這種糾結還將會繼續存在很長一段時間。( 密特朗自信歷史潮流的趨勢不可擋,有政治智慧與道德擔當,敢運用職權強姦落伍民意,其自反而縮的勇氣令人佩服。)
個人在部分權力的讓渡時不會把生命決定權讓渡出去, 否則是無意義的。因此我們對法律的要求不僅是保護好人、懲罰壞人,還要有制約國家濫用權力,避免公權力危害、剝奪個人生命的功能。遠的不說,希特勒、墨索里尼以及國內著名的江國慶冤死案,都是濫用權力,利用正義施行更大不正義的例子。我們的近鄰柬埔寨,這樣剛走出戰亂的國家竟然也早已廢除死刑,因為她經歷過赤色波布政權濫殺數百萬人的恐怖,知道一定要法律防範,權力的腐化是必然的。所以【制約國家濫用權力】才是主張廢死者的核心理念。宗教性的主張廢死與冤、錯案的盡可能避免說只是偏章。
" 支死與廢死 " 這不是道德是非問題,也不是好與壞的選擇問題,是生命尊嚴與社會正義的觀點角力。很多立法問題,本來就是價值取捨,並沒有一定的對錯可言。在現代講求理性,從過往身份社會到現代契約性質的大共同體社會,當面對我們經常會不自覺調動原始內在情緒,在處理該理性化問題產生不調和的矛盾時該如何轉化。道德標準向來是隨時代變化而浮動不一的,只有當道德的演進與政治團體核心要素同步吻合時,不調和的矛盾就自然會化解。
曾經是一個堅決主張死刑的我,現在有些動搖,這對一個對很多事情看法已有成見的" 老狗 "言是糾結的。我無意主張立刻修法廢死,猝然廢死對民憤洶洶與廢死可能帶來的枉法徇私的負面示範慣例,不能忽視。廢死需要一個漫長的升溫醞釀過程。只有當大多數國民的道德觀能因應所處契約社會特性,而對身份社會的與身俱來的烙印~~同態復仇意識克制轉化,有了這樣的共識,差可談廢死。
附記 :
很多人把廢死看作是檢驗現代國家概念下的彰顯,搶占道德制高點,可惜理想性太高。若未來世界真進化到所謂地球村概念,政府組織或可能萎縮或可能更強大,人類的道德標準該回到從前小共同體時代還是要讓渡出去的更多,可以思考,隨遇而調。
現行體制下,戰爭使道德歸零,公權力在戰爭期間對個體生命的控制予奪是沒辦法的事,任何以自殘的方式規避都不被允許。現火熱的恐怖與反恐的鬥爭正白熱擴大化,是雙方彼此的報復,都未能守護尊重多元價值自由與法治平等的精神,即使是廢死、高喊人權高大上的國家,殺起人來不論無辜與否毫不手軟,如此說來,人權是有時間與空間的侷限性,只是特定時空下才盡量彰顯,人性復仇的另一面並沒有消除,只是暫時掩蓋。
**台灣的司法界在等、幹什麼 !?
美國司法部長巴爾2019072525日發表聲明稱,“國會已經投票通過相關法案,並經總統簽署生效,明確授權恢復判處執行死刑”。他給出的理由是:司法部門維護法治,我們應該為受害者及其家屬追究這些罪犯應該受到司法系統所施加的刑罰"。聯邦法院死刑名單上共有62人,一直拖着不予執行,這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主要阻力來自於美國一些廢死利益集團和社會人權組織。
美國一直存在死刑,恢復的不是死刑,而是執行。對罪大惡極,喪盡天良的刑事犯執行死刑,是平民階層的願望,然而,話語權却掌握在法律精英,媒體精英,政治精英的手理,如果美國不是因位有獨特的政治結構,廢除死刑法案早就可能制定。美國憲法將刑事管轄權分配給各州,這阻止了精英們由上到下展開廢除死刑的行動。除非他們能够修改憲法,而修憲法需得到四分之三州的同意。所以歐洲精英們操縱的廢死機制在美國不可能實現。廢死運動,越到基層越難推進,任何國家都一樣,包括那些已廢死國家,只是他們群眾的聲音被抑制了。
歐盟各國能一律做到廢除死刑,原因是精英們有機會制定相關立法,全國推行,比如1981年法國立法废除死刑時,73%的法國人要求保留死刑,而不到10%的精英就決定了死刑存廢,並强迫大家接受。這是西方民主的榮光?還是西方民主的耻辱?
一向以美國馬首是瞻的台灣司法界,看到此節新聞,該想一想,我們的死刑名單上好像還又40多位定讞者待執行,是不是該執行了 ! 更奇怪的是,那些"廢死聯盟"的人,怎麼沒有出來抗議、指責美國開民主倒車 ?
** 死刑的存廢,一直以來都是熱門的討論話題之一。在土耳其社會中也不例外,但不同的是,目前( 2016下半年 )被討論的議題不是「廢死」,而是「恢復死刑」。
死刑已在土耳其消失長達三十年,最後執行死刑是在1984年。翻開土耳其的死刑名單,會發現大多是政治犯,但在2004年後土耳其全面廢除死刑,對現在的土耳其人來說,「死刑」聽起來彷彿是一種古老而不文明的刑罰。改革往往需要一定的觸發事件,加入歐盟是2000年初時的土耳其亟欲向歐盟靠攏,在制度上做出許多改革以配合歐盟的規定,渴望拿到入歐的門票,其中一項目標正是「廢除死刑」。
在這樣的社會氛圍下,恢復死刑的聲音又是從哪傳出來的?起因正是今年7月15日那場失敗的政變。在政變過後,土耳其總統厄多安展開一連串的整頓政策,也在土耳其各大城市舉行「守護民主」的晚會,這些晚會吸引大批民眾參與,並開始有人舉起「恢復死刑」的標語,希望以死刑嚴懲欲政變、分裂土耳其的「叛徒們」。而厄多安也在演說中做出回應,他表示在一個民主的國家,人民所望就是政策所向。
土耳其廢死或復死皆是以政治為訴求與導因,這種討論已不是人權問題,而是政治問題。政治問題沒有是非,隋勢而變,沒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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