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極端是殘酷地
孝道為傳統美德之一 歷朝歷代均極為重視. 漢朝時的舉孝廉, 就是以孝作為評審能否出仕作官的標準, 此一舉措, 在崇尚以道德治國時代, 原本立意可能甚佳, 但也在不經意中給孝行蒙上一層功利色彩, 被有心人士刻意鑽迎. 東漢時, 趙萱守喪, 在墓道旁草寮一住二十年, 遠遠超過禮俗要求的三年( 實際二十七個月 ). 一時傳為佳話, 紛紛要求地方官荐舉趙萱為孝廉. 太守乃專訪趙萱, 瞭解實況後大吃一驚, 墓道二十年其間居然生了五個孩子, 守孝期間仍夫婦同房是大忌, 視為偽孝, 因此被治罪. 趙萱此種欲借孝名求舉孝廉, 當官之道德秀並非唯一特例. 還有一家兄弟三人都想當官, 乃決定分家產, 老大幾乎全拿, 兩個弟弟只象徵性地分得一點. 鄰室鄉親均怪責作兄長的太貪, 兩個弟弟則說 "大哥嘛! 長兄如父, 我們應該要做到孝悌." 弟弟二人遂因此得美名, 獲得推荐作官. 後三人又重新均分家產, 眾人不解, 長兄說 "當時為了兩個弟弟能早得美名, 有出仕的機會, 自己不惜先得貪婪惡名." 此種也是虛偽作秀. 難怪當時民謠就說" 舉孝廉 ,父別居 ; 舉秀才 不識書. " 更有割股入藥, 燃指代親痛等逾越人情之情事發生, 以立異博名. 到曹操時才改為 "唯才是舉 ",當然此一" 論才不論德"的標準, 又有很多其他問題. 蘇軾就曾諷刺的說 "德行在於修身, 若用以設科立名以取之, 是教天下相率而為偽也. "一語中的. 然把德行趨於極端者, 還有更甚於上述例子的.
二十四孝的故事中, 有好幾個就是把道德趨於極端, 變得極為殘忍. 如臥冰求鯉, 鹿乳奉親, 嚐糞憂心, 都是很容易受傷, 且有自殘之傾向的行為, 不僅與身體髮膚受之父母, 不可損傷之孝道相背, 且父母若知, 亦一定不欲見此種反貽親憂的行為. 最殘忍不合人性的是 "郭巨埋兒 ". 糧食不夠, 不足以奉養父母, 解決之道, 居然是把孩子殺掉以節省食物奉父母. 理由是, 孩子可以再生, 父母往生就沒有了. 郭巨的行為與殺人何異? 何況還是親子! 簡直匪夷所思! 祖父母不見孫兒, 知道原因後, 還吃得下嗎?" 元朝郭居敬在編此書時, 選入此篇理由為何, 頗為費解. 是傳統忠孝思想壓倒一切, 還是傳統中華文化缺乏人權觀念所致 ? 在日本, 早年也有因糧食資源不足, 必須減少消費者之事, 他們的作法是讓上了年紀的祖父母輩, 或自己或由子女默不作聲地背腹上山, 任其餓死. 此舉與郭巨埋兒同樣殘忍, 兩者事因相似, 解決方法亦相同" 殺弱者", 同樣不可取.
從郭巨埋兒和日本的例子中, 可以發現兩個民族對此相似的難題, 所選擇對象的差異. 亦反應出民族性的不同. 一般來說, 若遇到具有危險性的災難處理, 一定是先遣離老弱婦孺, 留下身強有力的壯年人來處理, 在講求尊老的我國更是如此. 理由是青壯人士承受力較強. 但我們看到, 日本在處理311核電廠洩露事故時, 率先投入的是幾十位50多歲將退或已退休人員, 沒有強迫, 都是自願的不顧核幅射危險, 身先士卒, 而非青壯年人士. 社會也沒有因此而對青壯年有所責備. 似乎默許認為本就該這樣做. 其原因可能是日本空間有限, 資源少又多天災, 隨時要注意保存較年輕的火種 , 勉強可用殘酷的理性來解釋. 但即使到必須要以殘酷的理性來處理事情時, 也一定是要在自願且有尊嚴地方式, 使其自然凋萎. 任何人都無權要求他人, 或強制弱勢者, 成為犧牲小我成就大我的活祭品. 否則就是劊子手.
道德是個人修身之用, 而非挑剔責人的工具, 當用以治事時就有其局限性. 當政者用道德治國, 就會有舉孝廉類似的偽態弊病, 有人居墓道, 就有人敢割股, 燃指而趨於極端. ( 今日, 每年舉辦的" 孝行獎 " 頒獎, 就有類似 "舉孝廉 "的意味, 只是獎項偏重獎狀獎牌名譽方面, 而非封官或是巨額獎金. 若奨項大到足以使人心動, 偽態的弊端亦必將叢生 ). 宋朝理學在道德方面就有此傾向, 才會有" 餓死事小, 失節事大" 之可怕要求. 此時道德已變成責人的鞭子, 形成禮教吃人之慘狀, 致有反面走向, 欲貶斥揚棄道德之另一極端. 人類社會若沒有了道德, 深藏在潛意識裏的卑劣性, 就會毫無制約的散發出來, 造成弱肉強食的動物社會, 自然亦不是我們所樂見. 這是我們在宣揚道德, 從事道德教育時應牢記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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